先聲明,連署反貪污我一定參加,但一百塊我找不出交的理由。
這裡僅針對「特支費」靠北,全是個人的胡說八道。
在台灣當官,每個首長都一定有一個只需要簡單單據就可以核銷的費用,
有人稱為「特支費」,也有人給他不同的科目同的名稱。
小到鄰里長、代表,大至總統、委員,通通有的用可以報,只是「容量」大小各有不同...
先講首長們需不需要這筆錢,
基本上...憑良心說:需要!
事實上...用這筆錢需要高道德標準...
需要的原因很簡單,政府部門的預算一年前就必須審好,所以會有一個年度計畫跟預算書,送交議會跟立法院。
但是,天有不測風雲,如果有天災人禍首長需要調度資金作應急,每一筆錢都經過議會立法院,
那還得了,那群議員立委...
效率無敵差,除非三個月後要選舉了...
用錢需要高道德標準,當然囉,因為核銷手續快捷,驗證也不繁複因此速度上才趕得上「應急」時遇到的狀況。
該預算的編制是給行政機關一個彈性一個方便,
如果全部給予抹煞,行政將會失去彈性,
真要查個清楚,全國有請領過這錢的大小官員立委議員,
大概99%要拖出去槍斃~
或關個十年半載的。
回過頭來,為何要募款100阿?
理由呢?
靜坐抗議需要資金嗎?
一億元可以讓那位仁兄靜坐100輩子耶,還有找~
電視也只是撥有多少捐,
理由也說個清楚吧?
不然感覺上又是一個利用民氣的變相斂財耶!
開玩笑~
台灣不僅口水多、意氣之爭多、看來變相斂財的也不少~
不一定正確拉~
但我懷疑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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