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6-9-16號的午後,
父親悄悄的走了,
沒有掙扎沒有一絲的苦痛,
安詳沈睡的走了。
不知道離開的人是如何感受,
但是留下的人...
一定是苦痛的。
父親是到院前自然死亡,沒有外力界入,因此醫院無法開立死亡證明,
一切的安葬手續皆無法展開,
我僅得強忍悲傷到轄區分局報案,
前後報案兩次,
轄區警員根本相應不理,
第三次警員到我家後任意的拍幾張照,也不肯通知檢察官與法醫相驗,卻猛力推薦他認識的葬儀社來處理...
我的朋友一聽下生氣打電話去警局說,
你知道他兒子曾在蘇貞昌下工作過嗎?再這樣誇張我們會請人來處理了~
連夜,即刻,這些不肖管區連夜打電話拜託我請我去作筆錄。
為請檢察官與法醫,警員必須拍攝父親的遺體,
這些警員混到,拜託我拍一拍印出來給他們了事,
先前來拍的警員,根本沒裝底片!
經過4小時以上的筆錄,大約凌晨兩點,
將案移送到刑事組,約定隔日下午相驗~
相驗完成後,這員警還開口跟我要紅包......
唉~這社會真的病了,
基層員警如此~
高階警官又不外如是呢?
台灣的社會真的令人失望,恪守法理不願仗勢欺人,得來卻是欺凌與無視,
簡單一個關係,基層員警馬上服務至上以客為尊...
真是諷刺...警局那斗大「為民服務」的四個大字...
我不恨這個社會,痛恨的是自己沒有能力改變...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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